「日月会明」亦属凑合

 「日月并明」过份牵强

「日月并明格」——即安命于丑宫或未宫,太阳与太阴同守命垣(图十七)。古歌云:「命宫日月喜相逢,更遇科权在化中。此命武官须建节,文公定主位三分。」

明清两代的人论命,喜欢望文生义,而且喜欢从表面来确认本质,所以便以为太阴太阳的命格很好。大概后来据此推命不验,所以便又加「更遇科权在化中」(即命宫见到化科及化权)的条件。

实际上太阴太阳同宫的情形,只有在丑末两宫出现。在丑宫时,太阴入庙而太阳失地;总有一颗星曜欠缺明朗,根本谈不上「日月并明」。

况且,凡太阴太阳同宫的情形,三方四正中一定有两个宫位没有正曜,事业宫则为天粱落陷守垣,财帛宫则只能借用对宫的天机巨门,星曜的性质未见得好,是则焉能许为高格耶?

如果要说化科化权会合或守垣,却只有丁年或戊年生人合格,而且还只有戊年世人,大阴化权,太阳化枓,再会巳宫的禄存为全美之局,十个天干过份倾向于一个天干,这样的格局未免过份偏袒。

王亭之并不推荐这种勉强的凑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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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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